北京东城中国民用航空局信息中心民航行业监管执法系统项目移动监察终端采购项目(重招) 2018-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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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局信息中心民航行业监管执法系统项目移动监察终端采购项目(重招)******受中国民用航空局信息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对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民航行业监管执法系统项目移动监察终端采购项目(重招)项目编号:****-****CA****GQ/**采购需求采购移动监察终端****套,包含移动监察终端的供货、设备初始化服务、软件安装部署服务、设备发放服务及技术支持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且须符合或满足本次招标采购实质目的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正确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澄清程序,在适当时间提出,否则,任何可能导致的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交付时间:自合同正式生效之日起, ** 日内完成货物的准备和初始化工作,且通过招标人组织的到场验收。交付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招标控制价:人民币***万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活动采用资格后审,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发售时间:****年 * 月 * 日至****年 * 月 * 日 (星期六、星期天、节假日除外),上午*:**至下午**:**。发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号楼,*********室。联系人及电话:温梦玥 ***-********。售价:人民币****.**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帐户信息如下:收款单位:******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正义路支行银行账号:*********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 * 月 ** 日上午*:**(北京时间)。递交/接收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号*********会议室。逾期提交或所提交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恕不接受。项目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 中国民用航空局信息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号楼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号电话:***-******** 电话: ***-********传真:***-******** 联系人:苏洋邮编:******联系人:史海彪本条目发布于****年*月*日。属于招标公告分类。作者是casitc。文章导航← 大连机场东区安全整治项目—空军线缆保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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