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2018年度瓦房店市松树镇刘店村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村道路硬化工程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中标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工程编码 ****************** 工程名称 ****年度瓦房店市松树镇刘店村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村道路硬化工程 建设单位 瓦房店市松树镇人民政府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 瓦房店市松树镇刘店村 项目所在区域 大连市·瓦房店市 拟中标单位 标段名称 标段建筑面积(㎡) 拟中标单位 中标价 项目负责人 ****年度瓦房店市松树镇刘店村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村道路硬化工程 ****** *******.**** 元 陈冬 中标候选人情况 中标单位:******中 标 价:壹佰壹拾柒万柒仟贰佰陆拾叁元柒角壹分(小写:*******.**元)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新标准)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新标准)一级项目经理:陈冬项目经理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证书编号:辽************工 期:**日历天中标内容:刘店村道路硬化工程*****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内容 刘店村道路硬化工程*****平方米 公示开始时间 ****年**月**日 公示截止时间 ****年**月**日 填报人 ****** 填报日期 ****年**月**日 填报单位 ****** 备注说明 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进行了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家投标单位通过审查,*家投标单位未通过审查。原因是******(废标原因:不符合招标文件响应性评审第*条,对应废标条款B*.*条)。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