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鞋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基本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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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相关规定,我司委托福建******对鞋材加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项目基本情况概况:项目名称:鞋材加工项目建设单位:莆田市荔城区黄石盛锐鞋材加工厂项目概况:莆田市荔城区黄石盛锐鞋材加工厂位于莆田市荔城区黄石工业园区凤兴东路***号,新项目租用莆******一栋现有厂房*F东侧部分进行生产及办公,租用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项目员工人数拟定**人,均不在厂内食宿。从事鞋材加工,年加工鞋材约**万双。周边主要保护目标位置和距离:根据现场踏勘情况,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的环境敏感目标北侧的五龙村。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①废水:项目生产用水主要为冷却塔补充用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GB****-****《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可以达到GB/T*****-****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中的B级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入闽中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②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粉尘和有机废气。项目搅拌粉尘产生量较少,且该工序粉尘不易收集,呈无组织排放,评价要求厂房车间安装排气扇,加强车间内通风。预计本项目粉尘可符合GB*****-****《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中(颗粒物≤**mg/m*,排气筒高度不低于**m)以及表*中颗粒物浓度限值≤*.*mg/m*,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生产过程中挥发产生有机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评价要求在注塑工序上方安装集气设施及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经集气设施收集并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预计可符合GB*****-****《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中排放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mg/m*),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③噪声:尽量采用低噪音设备,生产车间合理布置生产设备。④固废:工业固体废物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项目边角料和不良品全部破碎后回用到生产中,不外排;项目布袋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后建议外售综合利用;脱模剂空瓶收集后放置于危废暂存间统一由生产厂家回收;项目定期更换的废活性炭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员工的生活垃圾可由环卫队统一定期清运至垃圾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名称:莆田市荔城区黄石盛锐鞋材加工厂联系地址:莆田市荔城区黄石工业园区凤兴东路***号邮编:******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福建******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号北京金山*-***邮编:******联系人:小陈联系电话:****-*******公众有关信息公开后,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评机构提交意见。本公告公示期限为****年**月**日~****年**月**日,欢迎公众积极参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此公告。莆田市荔城区黄石盛锐鞋材加工厂****年**月**日盛锐鞋材项目报告表公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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