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中国共产党玉林市委员会宣传部网络宣传合作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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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受中国共产党玉林市委员会宣传部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网络宣传合作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网络宣传合作项目项目编号: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庞祺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中国共产党玉林市委员会宣传部采购单位地址:玉林城东办公大楼*D**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覃工,****-*******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广西新******代理机构联系人:庞祺,****-******* ***********代理机构地址: 玉林市玉东新区尚东同德苑小区*栋****室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中国共产党玉林市委员会宣传部关于网络宣传合作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中国共产党玉林市委员会申请中国共产党玉林市委员会宣传部关于网络宣传合作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传真):****—*******)和中国共产党玉林市委员会宣传部(地址:玉林城东办公大楼*D**,联系人:覃工,联系电话:****-*******)。附: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年*月*日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办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的规定。专家小组详细审核了所有本次拟采购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文字说明材料,然后开展了严肃、认真、细致的讨论,本次采购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因此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组织采购,单一来源供应******、******。三、开标时间: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五、其它补充事宜六、预算金额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