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包头青山宾馆维修及零星工程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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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包头青山宾馆维修及零星工程项目项目编号:包采公〔****〕****号评审日期:****年**月**日 公示日期:****年**月**日公示期限:*个工作日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供应商投标资格:*、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供应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建造师(建筑专业)及以上资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采购人名称:包头青山宾馆采购人地址:包头青山宾馆采购人联系人:曲文静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包******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包头乐园东门南***米处*号楼三层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包头西友谊大街支项目负责人:郑海燕代理机构联系电话:****-*******采购文件:采 购 公 告.docx包号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A****年**月**日***,***.********包头市青山区幸福路*号街坊 中标标的信息名称型号配置服务要求购买数量购买单价购买总价评审成员:杨慧芬 徐正武 张娜 刘鹏飞 韩瑞春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青山宾馆、包******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