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乌兰察布市环保局关于土牧尔油田产能建设地面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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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拟对土牧尔油田产能建设地面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起*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环保局楼 邮 编:******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土牧尔油田产能建设地面工程项目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中************重庆******项目位于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土牧尔台镇境内,建设油井**口,其中新建油井*口,利用已建探井转采**口,油井井深****-****米,采用罐拉油和集输管线相结合的输油方式;新建注水井*口、拉油注水站*座(内设采出水处理系统、高架储罐等);配套建设集油管线***米、注水管线****米及其他公辅工程、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预测产能为*.**×***吨/年。项目永久性占地面积*.***公顷,临时占地面积**.**公顷。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一)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运营活动范围,合理规划油区永久性占地,控制临时占地面积,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和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平整土地,恢复施工迹地,开展植被恢复,防止生态破坏。运营过程中按照“边开采、边治理”原则及时做好植被恢复工作;闭井期,须拆除清理井口、生产设施,对废弃井进行封井处理,恢复地表景观。(二)加强水污染防治。运营期间井下作业废水和采出水采用罐车拉运或集油管线输送方式,经兰**拉油注水站油水分离后,废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回注要求后回注地层。(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油气集输及处理采用全密闭流程,非甲烷总烃排放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兰**拉油注水站加热炉燃用油田分离出的天然气,各污染物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要求。(四)强化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施工期钻井废弃泥浆、岩屑全部进入防渗泥浆池,投加固化剂,固化稳定后填埋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含油泥砂(落地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含油泥砂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