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石大冶市兴高路南侧地块平整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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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供应商:大冶市兴高路南侧地块平整工程(冶招[****]***号)于****年*月**日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冶政府网(招投标版块)上竞争性磋商公告,现对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作以下补充说明:原竞争性磋商文件(P**页)-“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评定办法前附表”人员要求:“提供拟派的项目经理建筑专业或市政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的书面声明;技术负责人中级以上职称证;施工员岗位证、质检员岗位证、安全员具备安全考核C证;并提供各人员身份证及社保缴费证明(各人员近六个月社保缴费发票和社保网站截图及社保账号)(提供原件)”。资格审查不要求提供各人员“身份证原件”。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特此通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