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宁海县强蛟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主要道路沿线建筑外立面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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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强蛟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主要道路沿线建筑外立面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预公告根据宁资交管办[****]*号文件规定,现就宁海县强蛟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主要道路沿线建筑外立面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招标预公告,预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在预公告期间内,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认为本项目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可向招标人或代理人书面提出,注明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名称和具体条款并留下具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招标条件宁海县强蛟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主要道路沿线建筑外立面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投资【****】***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海县宁******,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宁海县宁******,招标代理人为浙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宁海县强蛟镇。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项目工程费估算****万元。主要为镇区范围内振兴路、团结路、新西路、中央山路、普陀路沿街建筑外立面改造、店招改造、绿化梳理、其他零星改造等,其中外立面改造约*****平方米,店招改造约****平方米,空调移位约***处,增加空调格栅约****平方米,人行道修复约****平方米,以及其他配套的绿化修复、损坏构筑物修复、亮化照明等。本项目进行限额设计,设计概算、实物工程量清单及最后的竣工结算价均不得超过项目估算。招标范围:本工程的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缺陷责任、保修责任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展现强蛟镇的特色。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工期要求:要求在****年*月**日前全部完工。安全要求:合格。标段划分:*个标段。*.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含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含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不超过 * 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设计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备施工资质。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为本项目的总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合同工作的实施,对整体项目进度、质量、安全进行协调控制。投标人中标后,在项目实施前,还须按宁海县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项目组成员(包括各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其他要求***.******.*** 非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在“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联合体成员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评标办法和要求、项目需求和说明、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内容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海县宁******办公地址:宁海县强蛟镇联系人:许祥联系电话:***********招标代理人:浙江******办公地址:宁海县北斗北路***号三楼联系人:刘家俊、潘佳韵联系电话:****-********宁海县强蛟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主要道路沿线建筑外立面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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