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辽宁省沈抚新区有轨电车建设及西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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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招标******受辽宁省******委托,为辽宁省沈抚新区有轨电车建设及西延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备相应资格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项目名称:辽宁省沈抚新区有轨电车建设及西延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 工程规模:辽宁省沈抚新区有轨电车建设及西延工程线路全长约*.*km,全为地面线,预计设车站*座,平均站间距****m。*. 项目地点:辽宁省沈抚新区。*.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合同估算价:**万元人民币。*.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完成安全预评价报告的编制,服务周期至编制成果通过专家组评审,根据专家组意见形成最终报告。*. 质量标准:合格。*. 招标范围:包括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和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专家组评审。*.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人自****年*月*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评价业绩;*.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年以上(含*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要求:*.*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时—**:**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网站: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发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时;请携带以下资*******楼***房间(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号)购买招标文件。(*)网上报名确认单;(*)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年*月*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评价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年以上(含*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元,售后不退。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时。*.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沈抚新城房产交易大厅四楼招标办开标室(辽宁省抚顺市抚顺经济开发区亿丰中心)。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六、联系方式:招标人:辽宁省****** 地址:辽宁省沈抚新区联系人:申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号联系人:李先生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lngczb@***.com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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