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包头市东河区排水突出问题系统解决项目工程勘察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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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东河区排水突出问题系统解决项目工程勘察采购结果公告项目名称:包头市东河区排水突出问题系统解决项目工程勘察项目编号:包采单〔****〕***号评审日期:****年**月**日 公示日期:****年**月**日-****年**月**日公示期限:*个工作日采购方式:单一来源供应商投标资格:(*)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条的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投标单位需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注册的国家级岩土工程师。(*)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采购人名称:包头市市政工程管理局采购人地址:包头市市政工程管理局采购人联系人:刘洁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和誉******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层****室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http://***.******.***/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中行包头市传媒大厦支行项目负责人:韩静茹代理机构联系电话:*******、***********包号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A****年**月**日***,***.**包头市市政设计研究院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校园路*号延米报价:***元/延米中标标的信息名称型号配置服务要求购买数量购买单价购买总价评审成员:田文、赵永红、左云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内蒙古和誉******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和誉**********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