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贺州支队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项目编号:XM-2018-2058-A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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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贺州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贺州支队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贺州支队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二、项目编号:XM-****-****-A***三、采购项目的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贺州市区(支队机关食堂、一中队、贺州市中队、勤务中队)、钟山县(二中队、三中队、教导队、钟山县中队)、富川县中队、昭平县中队副食品采购配送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四、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约 ***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经营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具有县级以上(含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能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于本公告发出之日后网页截图(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查询的结果为准)。*、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本公告发布后查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发售时间:****年*月*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年*月**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下午**:**-**:**(北京时间,下同);*.发售地点: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号城投集团*楼、联系电话:****-*******);*.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元,售后不退。*.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及如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与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无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委托时必须提供,注明委托权限及时间);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号城投集团*楼、联系电话:****-*******)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须提交复印件一套。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叁万元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开户名: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 号:******************* 开户行:工商银行贺州市西约支行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年*月**日*时**分止,将竞标文件密封提交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九、开标时间及地点:****年*月**日*时**分整截止后,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①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②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上复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十、网上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十一、联系事项: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贺州支队*、地 址:贺州市贺州大道支队院内*、联系人及电话:陈先生 ***********代理机构: *******、地 址:贺州市八步区鞍山西路汇豪小区*栋*单元*****、联系人及电话: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