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南区)教学楼塑钢窗更换工程的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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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南区)教学楼塑钢窗更换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GC****-**** 一.招标条件 ******受东北师范大学的委托,对招标编号为ZZ*****GC****-****的“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南区)教学楼塑钢窗更换工程”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标人,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南区)教学楼塑钢窗更换工程; *.* 招标范围: (*)拆除原塑钢窗及栏杆并把其运到甲方指定位置 (*)安装三玻塑钢窗 (*)安装开启扇纱窗 (*)进行窗边修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万元,其中暂列金**.**万元,列入投标报价; *.* 工程建设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净月大街****号); *.*计划工期:**** 年 * 月 **日~ ****年* 月** 日(工期:**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 工程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需严格按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GB*****-****《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有关规定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塑钢窗生产(加工)及安装; *.*拒绝已被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至少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否则否决投标;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提供本项目被授权委托人近半年的社保证明,且本项目被授权委托人全程不得更换。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外省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办〔****〕**号文件); *.**根据教育部审计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投标人报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月** 日至 **** 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 至_**:** 时,下午_**:** 时至 **:**_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每套****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地点为******会议室;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保证金应按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提交; *.*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页》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北师范大学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 技术咨询:祁老师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单 位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路****号院内中资招标办公楼(近湖西路与延安大街交汇) 联 系 人:王若冰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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