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阳2017年8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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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公开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拟审批公示期限:****年*月**日—****年*月**日(五个工作日)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咸阳市玉泉西路(粤海湾大酒店东隔壁)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彬县雅店煤矿专用二级公路彬县、长武县******中环国评(北京)******彬县雅店煤矿专用二级公路设计项目路线起点位于彬县北极镇小王坪村,终点位于长武县亭口接长武运煤专线公路,项目全线总长 **.***km,其中利用矿区道路及矿区至三郎咀四级路改建段 *km。项目共分两个路段,其中甘肃界至矿区段路线起点((K*+***)位于彬县北极镇小王坪村,向南沿泾河左岸坡阶地布线,经雅店村,跨四郎河,之后接既有雅店煤矿三级公路,终点位于雅店煤矿,路线长 *.**km;矿区至终点段起于雅店煤矿,与矿区道路相接,向西沿泾河左岸山坡中下部布线,在弥家河穿越梁山至泾河东岸,下穿西平铁路后沿泾河东岸阶地向南布设,经全家河,于柴村新建一座 ***m 泾河大桥跨至泾河西岸,与长武县运煤专用二级公路相接,路线长 *.**km。公路规划红线宽度为**m,双向两车道,设计车速**km/h。拟建项目属于专用运煤公路,沿线不设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等服务设施。项目总投资 *****.**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一)认真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布置,减少工程占地。施工及运营期要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过程中要明确环保要求及环保责任,切实减轻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施工营地、料场应尽可能远离河岸布设; 施工区域、物料堆场要采取覆盖、洒水和遮挡等措施,防止施工扬尘污染周围环境;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可能使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强噪声机械夜间(**:**—次日*:**)应停止施工,确保施工噪声符合GB*****-****《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对噪声超标的环境敏感点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防止噪声扰民;跨水体桥梁施工应在枯水期进行,桥墩采用围堰施工;施工期产生的废水要集中收集、综合利用,不得向泾河湿地范围内倾倒施工废水和建筑垃圾,避免对湿地造成环境影响。 (三)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理单位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环境监理,制定施工期环境监理方案,定期向各级环保部门提交工程环境监理月报,环境监理报告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重要依据。 (四)落实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该项目不设灰土拌合站、沥青搅拌站;湿地范围内不得设置弃土场、料场、施工营地等,取、弃土场、预制场等大临工程选址确定后应征得当地环保部门的同意,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剥离表土层定点存放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便于后期覆土,不得在施工区域内遗留施工废物。(五)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公路沿线的噪声敏感点要采取有效降噪措施,减少项目实施造成的噪声污染,确保公路红线**米以内环境噪声达到(GB****—****)《声环境质量标准》*a标准,红线**米以外达到(GB****—****)《声环境质量标准》*类标准。(六)加强固体废弃物的管理。禁止在泾河湿地范围内倾倒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要统一运往指定地点堆放,及时清运,清运过程中防止沿途撒漏,避免造成二次污染;施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运往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置。(七)切实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桥梁要设置防撞设施、事故水池及收集系统等防范措施,防止污染物直接进入沿线河流,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完善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环境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并上报各级环保部门备案。(八)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及结论的真实、可靠性,由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建设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