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关于对费森尤斯卡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质疑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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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森尤斯卡比(中国)******:贵公司关于十堰市中心血站血液检测、制备设备公开招标(项目编号:SYGPC*****)的质疑函,我们已于****年**月********提出的问题,现答复如下:*、十堰市政府采购中心于****年**月*日向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发放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三十二条“如果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收到采购文件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的规定,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日期为**月**日,贵公司提交的质疑函已逾期。*、贵公司的质疑函格式及内容未按照《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函【****】***号)要求提交。鉴于以上原因,贵公司******对本答复不满意,可在接此答复函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十堰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投诉。特此答复。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