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壮武路南延段(鹤山路至蓝鳌路)道路工程(重新招标)答疑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壮武路南延段(鹤山路至蓝鳌路)道路工程(重新招标)答疑公告各潜在投标人:******受山东省******委托,对其壮武路南延段(鹤山路至蓝鳌路)道路工程(重新招标)(项目编号:SDTMQD-****-****)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活动。现对各潜在投标人所提疑问作如下答复:问题一:*、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条款中明确“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加,中标价*%的范围内由中标方自行承担,中标价*%的范围外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增加的工期相应的顺延。” 建议此条款修改为“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加,该项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增加的工期相应的顺延。”*、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条款中明确合同形式为“单价合同:固定单价(所有材料、设备、人工等价格均不予调整)”。 建议此条款修改为“合同价格形式为:可调单价(因市场价格波动,可调价材料如下: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砂石料、柴油、汽油、预制管件)”。*、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工程款支付条款中明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额的**%;余款按照审计值分三年按**%、**%、**%的比例支付给乙方。” 建议此条款修改为“乙方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日内甲方付至合同额的**%;余款按照审计值分三年按**%、**%、**%的比例支付给乙方。”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问题二: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条款中明确“中标单******对接,品牌、质量需满足自来水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验收并配合完成移交工作,如不能,不予结算。” 建议此条款修改为“此项工作由甲方主导,乙方配合完成”。 答:中标单位在给水管线施工中品牌、质量满足自来水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甲方给予必要的协调与支持。问题三:*、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条款中明确“施工场地内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等的接驳地点由承包人自行联系,承包人负责接入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自行解决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并承担相应费用;承包人负责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保护费用由承包人解决;因承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施工现场垃圾清理,由承包人负责。”。 建议此条款修改为“施工场地内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等的接驳地点由发包人提供,发包人负责接入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自行解决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并承担相应费用;承包人负责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保护费用由承包人解决;因承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施工现场垃圾清理,由承包人负责。”*、建议在合同条款中增加拆迁条款:即因甲方原因拆迁不能如期进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并不能以此为由拖付乙方款项,拆迁款仍按照合同约定*年内按每年**%的比例向投标人支付本金及应付利息(利息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每次付款后按余额计算利息)。工程款开工满一年后,甲方按照合同***.******.***工程款支付规定进行支付。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问题四:招标文件第***.******.***.*条款中明确:“按封面装订孔纵向用白工程线绳(单线)三点一线装订,且在装订孔的中孔背面打死结一个(所留尾线不超过*厘米),其它见技术标书封面制作说明。” 请问此条款是否表明,技术标投标封面制作时需保留模板给出的装订虚线及装订孔及“装订孔”三个字。答:是。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公告为准。给相关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李拥军 联系电话:***********Normal * *.* 磅 * * false false false EN-US ZH-CN X-NONE 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