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巢湖市烔炀镇29个公厕保洁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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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项目名称:巢湖市烔炀镇**个公厕保洁项目 项目编号:****CHFZ****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中标供应商名称:巢湖******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巢湖市光明行政村向阳路与东塘路交叉口综合楼A楼**号门面中标(成交)价格金额:大写每年叁拾叁万伍仟壹佰陆拾陆元柒角贰分(¥******.**元/年)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小型企业投标声明函详见附件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详见附件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方芳、童宏卫、潘蔡民、易华、许圣发招标(采购)人名称:巢湖市烔炀镇人民政府地址:巢湖市联系人:许主任联系方式:***********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地址:巢湖市巢柘路南峰北苑B*栋***室项目负责人:钟爱斌 联系电话:***********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巢湖市巢柘路南峰北苑B*栋***室,联系电话:***********。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室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联系人:周瑾,联系电话:****-********。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特此公告。 安徽**********年*月*日附件:小型企业投标声明函.jpg招标正文.pdf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行为记录声明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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