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安徽公路119汽渡船(已报废)挂牌转让公告(代码:80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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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池州市池州长江汽车轮渡管理所)现委托安******(以下简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 公开挂牌转让安徽公路***汽渡船(已报废),按本公告内容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交易活动。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我方所提交的《安徽公路***汽渡船(已报废)挂牌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承担相关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违约行为,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意向受让方等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二、转让标的简况*、转让标的名称:安徽公路***汽渡船(已报废)。*、转让标的基本情况:该船为池州市公路管理局下属单位池州市池州长江汽车轮渡管理所拥有。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登记号码为************,初次登记号码为*********,内河船舶检验证书簿编号为************(已注销),于****年*月**日由芜湖江风船厂建造完成。该船总长**.**米,型宽**.**米,型深*.**米,总吨位***吨,净吨位***吨,主机为*台内燃机,总功率为***千瓦,推进器为*台螺旋桨。该船已到强制报废年限,现停放在池州长江汽车轮渡码头(池州江口码头)。*、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如需查勘转让标的,须在报名时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交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三、转让标的的资产评估情况*、资产评估的委托方:池州市公路管理局。*、评估机构:******。*、评估基准日:****年*月**日。*、评估报告名称及文号:《池州市池州长江汽车轮渡管理所实物资产评估项目评估报告》(皖普天评报字[****]***号)。*、评估对象:池州市公路管理局拟办理资产处置(报废)事宜所涉及的池州市池州长江汽车轮渡管理所一艘汽车渡船。。*、资产评估结果:委估实物资产在****年*月**日所表现的残余价值为人民币伍拾肆万柒仟贰佰元整(¥******.**)。*、评估备案机构:池州市财政局。四、转让方池州市池州长江汽车轮渡管理所。五、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本次产权转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并取得了池州市财政局的批准。六、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一)交易条件*、挂牌价格(转让底价):人民币**.**万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及要求:(*)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一次性付清标的转让价款。(*)标的转让价款支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拆解保证金支付方式及要求: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拆解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拆解保证金不计息。*、与标的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对转让标的的情况和现状进行了详细了解和调研,已知悉本次转让标的为报废船舶(内河船舶检验证书簿已注销),已不具备从事运营航行业务功能,对其存在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投资风险自行承担,与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在*个工作日内按照转让标的移交日现状与转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移交,如非转让方原因而导致受让方不接受标的移交的,视为转让方已办理完毕标的移交。自转让方办理完毕标的移交(或视同办理完毕标的移交)之日起,转让标的的所有风险、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意向受让方承诺:在办理完毕转让标的移交手续后*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完成转让标的离港、清理工作,在离港、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所产生的经济、法律和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与转让方无关。(*)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在对转让标的进行拆解时应依法拆解,对拆解过程中出现的风险、责任以及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意向受让方承诺:在办理完毕转让标的移交手续后**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必须完成转让标的拆解工作,且凭符合相关规定的书面船舶拆解证明(证明需附船舶拆解过程照片记录)至转让方办理拆解保证金退款手续。(*)意向受让方承诺:同意转让方开具《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意向受让方承诺:对转让方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样本)、《船舶拆解合同》(样本)已全面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二)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七、挂牌信息(一)挂牌公告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二)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长延长至****年*月**日),其他挂牌条件不变,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数量不少于*个且至该延长周期结束时,本项目挂牌公告期结束(如转让方或相关管理部门在公告延长期间提出终止,则本项目挂牌公告期结束)。(三)报名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工作日*:**至**:**,**:**至**:**,如挂牌公告期延长,按延长挂牌公告期作相应顺延)。(四)交易保证金的交纳要求及处理*、交易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万元。*、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报名截止时间前(如挂牌公告期延长,按延长挂牌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意向受让方将交易保证金全额支付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否则视同意向受让方自动放弃标的的竞买。*、交易保证金处理:(*)意向受让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如非转让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支付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a.挂牌期间,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已提出有效申请后单方撤回申请的。b. 挂牌公告期结束,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有效报价或未按要求签订《网络报价成交确认单》的。c. 挂牌公告期结束,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或参加后续竞价程序但均未报有效报价导致标的流标的。d.竞价结束后,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签订《网络报价成交确认单》的。e.受让方在签订《网络报价成交确认单》后的次日起*个工作日内,未按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船舶拆解合同》的。(*)意向受让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如非转让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出现以下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a.受让方按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船舶拆解合同》后,受让方未按《产权交易合同》、《船舶拆解合同》要求履约并且《产权交易合同》、《船舶拆解合同》中有该违约约定的。(*)意向受让方发生以上(*)或(*)项下的违约行为,导致《产权交易合同》、《船舶拆解合同》无法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对挂牌标的进行重新挂牌。重新挂牌交易时,违约的意向受让方不得报名参加竞买;重新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本次交易中的交易服务费及因意向受让方违约而重新挂牌导致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的滞纳金(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为本次挂牌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次日起至重新挂牌交易付款期截止之日,滞纳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双倍计算),均由违约的意向受让方承担,由转让方追究违约的意向受让方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在签订《网络报价成交确认单》后*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规定的交易服务费,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签订《网络报价成交确认单》后的次日起第*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船舶拆解合同》后,交易保证金(如受让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则为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作为受让方对《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让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本标的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标的成交后的次日起*个工作日内退还。(五)报名地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安徽省芜湖市渡春路*号(芜湖市人大原办公楼))或安徽******(池州市池阳路*号*楼(原人社局大楼))。(六)出让文件每套报名资料费人民币***元,不论成交与否,资料费概不退还;购买资料时,意向受让方应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供相关报名资料。(七)报名时应提交的主要资料详见《出让文件》。(八) 交易方式*、挂牌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意向受让方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组织下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一人“定时”报价,意向受让方的报价不得低于转让底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网络报价成交确认单》(如意向受让方采取非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报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网络报价成交确认单》;如意向受让方采取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报价结束后现场签订《网络报价成交确认单》)。*、挂牌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受让方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网络报价成交确认单》(如意向受让方采取非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网络报价成交确认单》;如意向受让方采取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现场签订《网络报价成交确认单》)。*、交易方式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加价幅度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九)交易时间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交易时间,并另行通知。(十一)受让方按本公告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船舶拆解合同》,付清标的转让价款、拆解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且成交公告公示期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八、联系方式:安******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传 真:****-*******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渡春路*号(芜湖市人大原办公楼)或:安******池州分公司联系人:郑经理联系电话:****-*******传 真:****-*******联系地址:池州市池阳路*号*楼(池州市人社局原办公楼)池州市池州长江汽车轮渡管理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