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宜阳县市政管理局关于灵山大道文昌路垃圾中转站压缩设备采购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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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受宜阳县市政管理局的委托,就灵山大道文昌路垃圾中转站压缩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一、招标项目名称:灵山大道文昌路垃圾中转站压缩设备采购二、招标编号:宜政采【****】**号三、发布招标公示的媒介及日期:本次招标公示于****年**月**日同时在《中国建设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宜阳县)》上发布。四、评标信息:评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评标地点: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室;评标委员会名单:陈知坤、刘向东、刘晋武、吕桂峰、孙光勋(业主评委)。五、中标人名称和地址:中标人:河南******中标金额:壹佰零贰万玖仟元整(¥:*******.**元)工 期:**日历天单位地址:封丘县潘店镇工业园区六、公示期:****年**月**日。七、结果公示媒体:《中国建设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宜阳县)》。八、联系方式招标单位名称:宜阳县市政管理局地址:宜阳县红旗东路联系人:孙光勋 电话:***********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与凝碧北街交叉口中和湾*号楼B座***室联系人:陈文祥电话:****-******** ***********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河南省**********年**月**日[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