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江西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青原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对青原山景区特种设备采购金昌政釆字【2017】002号(第二次)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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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原山景区管理委员会对青原山景区特种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特种设备*台(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文件在采购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 二、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万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公司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二)供应商特定条件: *、开标时投标方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投标人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格验证合格的投标方方可参与本次投标。 *、具有投标产品的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本次招标取消报名环节,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直接投标。招标文件每份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以现金方式交纳。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青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 五、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以现金方式在****年*月**日*:**(北京时间)开标前,交至开标现场。对于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单位的投标,我中心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拒绝。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凭合同和有效票据退还。 六、投标时间: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为开标前半小时,时间:****年*月**日*:**至*:**止;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青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开标时间定于****年*月**日*:**整(北京时间),在青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其他事项: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 “青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两个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 九、业务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详细地址:吉安市青原区公略西路东垦综合楼 三楼***室 联系电话: 刘先生 *********** 邮编:****** , 传真: ****- ******* ,电子函件:****** ****年 *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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