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洛阳市洛龙区李屯小区、潘村二期、聂湾一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确定购买承接主体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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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洛阳市洛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评标结果公布如下:一、 招标编号:洛龙集采【****】***号二、 招标项目名称:洛阳市洛龙区李屯小区、潘村二期、聂湾一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确定购买承接主体项目三、 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公告媒体:《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四、 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年*月**上午*:**分评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评标二室评标委员会名单: 李建民 史海涛 章菁 赵宗立 汤克良五、中标人结果如下:中标人名称:******注册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广利街与政和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室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采购人名称:洛阳市洛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洛龙区开元大道***号联系人: 汤先生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洛阳市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天汇中心****室联系人:王先生电话:*********** ****-********邮箱:dahualy***@***.com本公告同时在《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结果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结束之前,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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