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DZC20180943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林甸县花园镇中学场地硬化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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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林甸县花园镇中学场地硬化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补充通知DZC*********项目各供应商:经采购单位申请,DZC********林甸县花园镇中学场地硬化工程采购项目补充通知如下:一、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林甸县花园镇中学场地硬化工程采购竞争性谈判变更公告》第五部分供应商资格条件中将第*条:“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删除,删除后,此项内容变更为: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证书。*、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建议现场勘查:参与本项目谈判供应商在开标前与采购单位联系建议到现场勘查,了解现场具体环境及项目状况。如供应商不进行现场勘查,造成对项目内容理解错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联系人:李玉林? 联系电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二、谈判文件——评审要求——商务文件评审中删除: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必须提供,否则谈判无效)。
*;注:本项目谈判时间不变。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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