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丽水市府前、中山街市场化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招标文件第**页五、评标办法和细则*.*资信及商务文件中业绩“投标人在****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有经费来源为财政资金的保安服务业绩,且单个项目中标金额在***万元(含)以上的一个得*分。开标时提供合同原件,否则不得分。”更正为:“投标人在****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有保安服务业绩且单个项目中标金额在***万元(含)以上的一个得*分。开标时提供合同原件,否则不得分。” *、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延期至****年*月**日**:**(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年*月**日*:**(北京时间),其他时间相应顺延。 二、注意事项: *、原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有矛盾的,以更正公告为准。该更正公告未涉及到的内容或要求,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公告将在指定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未关注相关网站而造成的一切风险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丽水市城市管理局处州分局 浙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