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2018年皋埠镇购置分类垃圾桶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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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法律规定,经绍兴市越城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受绍兴市越城区皋埠镇人民政府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标编号:HYCG-*******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二、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标项标段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预算金额或上限价(单位:人民币元)投标保证金(单位:人民币元)HYCG-*******-*****年皋埠镇购置分类垃圾桶项目¥******¥****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投标人具备本项目实施能力的独立法人;*.具备投标产品供货能力的国内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职工。需在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授权代表的社保证明(*.如该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委托代理协议)。五、报名:*、报名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 上午 *:** — **:** ; 下午 **:** ~ **:**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绍兴市梅龙湖路**号财源中心****-*室)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招标文件售价:每份现金***元,售后不退。*、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允许在****年*月*日**:**时之前获取,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当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计算,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并于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企业营业执照;(*) 报名者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投标保证金的现金缴款单原件;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年*月 *日 **:** 时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市越城区皋埠镇人民政府招标中心(镇政府计生办二楼***室,银春路入口进入,镇政府*号楼),逾期送达作无效投标处理。七、开标时间及地点:****年*月 *日 **:**时在绍兴市越城区皋埠镇人民政府招标中心(镇政府计生办二楼***室,银春路入口进入,镇政府*号楼)开标,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议。八、投标保证金: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元,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现金缴款单的形式提供,以个人名义的,不接受报名,现金缴款单签收单位、户名:绍兴市越城区皋埠镇人民政府—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农行绍兴皋埠支行,帐号:*****************—**。(注:缴款人:公司名称)。投标人应于报名时同报名资料一起提交。九、招标公告发布:http://***.******.***.cn和http://***.******.***.cn/col/col*****/index.html十、质疑和投诉: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十一、联系方式:****** 陈国萍 ***********绍兴市越城区皋埠镇人民政府 常佳 ***********绍兴市越城区皋埠镇人民政府**********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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