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轨道5号线工程镇海兴庄路站交通导改设施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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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有关办法,浙江******受宁波市公安局镇海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就轨道*号线工程镇海兴庄路站交通导改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采购人确认,现将招标采购结果公告如下:一、项目编号:KXZJ-*******二、项目名称:轨道*号线工程镇海兴庄路站交通导改设施采购项目三、采购公告日期:****年**月**日四、定标日期:****年**月**日五、中标内容:序号采购内容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地址中标价*含隔离栏、标志标线、立杆(含基础)、人行灯、爆闪灯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需求”。宁波日月******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西坞街道西宁路**号*******.**元 供货期:根据施工进度,接招标人通知后进场,完成交货、安装,并验收合格。评委名单:潘海波、张永辉、朱静章、赵晖、张益波六、其他事项: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日**时止)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中招标费率规定的货物类标准,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元)采购人名称:宁波市公安局镇海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镇骆路**号联系人:张警官 电话:****-*********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号***室 邮编:******联系人:郑菊琴、陈斌武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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