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吉林人参研究院实验室器皿清洗机设备购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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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人参研究院实验室器皿清洗机设备购置项目(二次)招标******(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吉林人参研究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为采购人所需的“实验室器皿清洗机”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本项目已由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以项目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号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资金来自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就下列全部内容提交密封响应文件并参加竞争性谈判:*.项目名称:吉林人参研究院实验室器皿清洗机设备购置项目(二次)项目编号:****-****GNJLHWJT*****.采购内容:包号序号货物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规格说明**预洗机*详见招标文件*洗瓶机**.供应商资格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请依据财库【****】***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查询时间为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供应商必须提供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或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有兴趣的合格的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最新版);*.*《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同类业绩合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近三年(****、****、****)的财务状况表、近一年的交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或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年*月**日—****年*月**日的上午*:**至下午**:**时,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楼(长春市人民大街****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窗口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文件售价人民币***元,售后不退。*.所有响应文件都应附有谈判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并以电汇形式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机构。*.兹定于****年*月**日**:**时(北京时间)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楼(长春市人民大街****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届时请参加谈判的代表出席谈判采购仪式。*.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万元,超出预算的供应商不予接受。采购单位:吉林人参研究院采购地址:吉林省通化市联系人:邓老师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号伟峰东樾**号楼****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联系人:王工、姚工电话:****-********、****-********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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