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南排河镇水环境综合整治-坑塘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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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项目名称:南排河镇水环境综合整治-坑塘治理项目机构项目编码:HB****************项目联系人:郭春景项目联系电话:****-*******采购人:黄骅市南排河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地址:黄骅市南排河镇采购人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维明路**号**幢****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预算金额:***.****万元投标截至时间:****年**月**日**时**分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供应商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市场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沧州行政审批局首页交易主体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后,在“文件下载”中下载正式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招标文件售价:***元开标地点:黄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必须是在国内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含有环保工程施工或水(水域)污染治理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以报多个标段,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一标段中标后不再参与二标段排名,依次类推。采购数量:*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备注:*、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要随时登陆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交纳要求: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户转出,注明项目名称(公对公转账必须在工作日转账),转入采购文件指定账户。转错账号、金额的,一律视为保证金未交纳,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具体时间见采购文件,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单位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一律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特别说明:企业基本信息发生变更:入库会员单位在企业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发生变更等特殊情况时,必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更新,并到交易中心审核确认。否则一律视为报名无效,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开标时递交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