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镇坪县曾家镇向阳村安置点“小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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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镇坪县曾家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经镇坪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镇坪县曾家镇向阳村安置点“小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镇坪县曾家镇向阳村安置点“小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采购项目编号:AXXAZP******* 二、采购人名称:镇坪县曾家镇人民政府地 址:镇坪县曾家镇政府联 系 方式:****-*******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 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兴安公园西侧*-东单元-*-*号联系方式:***********四、项目概况: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用途:镇坪县曾家镇向阳村安置点“小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元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满足本公告资格要求,有相应经营范围,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提供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 *.投标企业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上述相应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年内(****-****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以上(*)~(*)原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加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七、磋商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年*月**日- ****年*月**日(**:**-**:**,**:**-**:**时) *.发售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兴安公园西侧*-东单元-*-*号 *.文件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概不退,谢绝邮寄。 八、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 月 **日上午*:**时 *.磋商时间:****年 * 月** 日上午*:**时 *.磋商地点:安康市国泰酒店七楼会议室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采购项目联系人:程仕俊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安康兴安东路分理处开 户 名:陕西******兴安分公司帐 号:*****************(保证金须从对公账户转入,在缴费时必须备注清楚项目名称)十、磋商文件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 ****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