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太和县食品安全民生工程食品检测仪器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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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食品安全民生工程食品检测仪器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中标公告一、项目相关情况项目名称:太和县食品安全民生工程食品检测仪器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项目编号:THXCG********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 ** 月 ** 日 开标日期:****年**月 **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科****** 中标金额:*******.**元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免费保修期:验收合格之日起*年质量:合格评审委员会名单:刘峰、高学敏、许建军、叶盈、王凤明招标人名称: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太和县人民北路太和客运北站往西***米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名称:河南******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层 项目负责人:闫先生 联系电话:*********** 公告期限:****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个工作日)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河南******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太和县建设东路,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三、其他特此公告。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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