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随州随州市本级财政性资金存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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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本级财政性资金存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依据随州市财政局随财采计【****】***号采购计划下达函,******受随州市财政局的委托,对其“随州市本级财政性资金存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TXSZ ****-**-** 二、项目名称:随州市本级财政性资金存放项目 三、项目内容:选择*家本级财政性资金存放银行。存期*年以内(含*年),存 放金额**亿元,具体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在****年-****年度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与本次市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招标的对象为在随州市城区范围内依法设立的、有市财政局财政专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并具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各银行只能授权一个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 *.*投标人的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月**日,每日上午*:** 分至 **:**分、下午**:**分至**:** 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到******(随州市迎宾大道**号水郡世家五号楼一单元****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原件查验后退还):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上必须附有企业法人代表、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和QQ邮箱);②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副本;③随州市财政局国库科开具的设有财政专户的证明④近*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承诺书原件;⑤申请人出具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记录。 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一套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加盖公章后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代理机构不接收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即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下午**:**时,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文件送达及开标地点:随州宾馆宴宾楼四楼*号会议室(随州市曾都区沿河大道***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随州市财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随州市迎宾大道**号水郡世家*号楼*单元****室 联系人:胡秋菊郝宣然 联系电话:****-*******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