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建设(二期)、诉讼服务中心及审判法庭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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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建设(二期)、诉讼服务中心及审判法庭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一、采购项目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建设(二期)、诉讼服务中心及审判法庭升级改造项目二、采购项目编号:DYETDZZC****-***#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包号项目名称供应商资格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包*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建设(二期)、诉讼服务中心及审判法庭升级改造项目(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且财务资信状况良好;(三)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招标时按要求提供)。(四)供应商应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贰级(含)以上资质,需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并需具有人工智能及大数据软件开发设计实施能力,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项目经理证书或高级项目经理证书。(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万元包*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建设(二期)、诉讼服务中心及审判法庭升级改造项目监理(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二)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三)供应商营业范围需具有信息系统监理服务。(四)服务周期为项目建设服务期(即自项目服务之日起至项目服务期满之日结束),项目总监需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万元四、报名方式*.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东营市黄河三角洲国际广场SOHO*号楼****室);*.报名方式: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两份:(*)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时,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原件,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原件,项目负责人应提供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项目经理证书或高级项目经理证书原件。监理单位提供项目总监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原件。招标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专家评委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地点:******(东营市黄河三角洲国际广场SOHO*号楼****室);*.售价:每份人民币***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三路***号)一楼第 二开标室。七、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三路***号)一楼第二开标室。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地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渡河路北、莒州路东联系人:王主任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地 址:东营市黄河三角洲国际广场SOHO*号楼****室联系人:许先生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