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关于西安市莲湖区第八幼儿园监控系统及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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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采购人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莲湖区第八幼儿园监控系统及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莲湖区第八幼儿园监控系统及食堂设备采购项目二、采购项目编号:SZT****-SN-QC-HW-****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莲湖区第八幼儿园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永安路 四、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号高科广场A座****室联系方式:***-********五、采购内容和要求:监控系统及食堂设备,共分为*个标段*标段:监控系统*标段:食堂设备项目用途:教育教学项目性质:财政拨款采购预算:*标段******元,*标段******.*元六、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货物和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年度财务报表及近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个月内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号); *、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号;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号);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发售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上午*:**-**:**,下午**:**-**:**时。*、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号高科广场A****室 *、文件售价:每标段叁佰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九、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开启时间:****年*月*日下午*:**(北京时间)*、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号高科广场A座二楼第一会议室十、其他说明的事项采购项目联系人:刘洪涛联系方式:***-********、********传真:***-********-***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西安高新四路支行账号:************十一、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