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房地产数字化管理系统改造及接口程序开发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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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佛山市禅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二、采购项目编号:ZY-****CC**C三、采购项目名称:房地产数字化管理系统改造及接口程序开发项目四、采购预算金额(元):******.**;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根据市住建局要求佛山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禅城区上线工作只涉及到房地产交易部份,不涉及房地产登记部份。因房地产交易与房地产登记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和互为依托性等特点,需要相关数据互通互联。本项目是开发相应的接口程序使现禅城区房地产数字化管理系统与佛山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可根据不同业务使用不同的数据交换的方式方法进行数据交换实现相关业务需求。同时我中心原房地产数字化管理系统也须进行相应的改造以适应数据交互和业务的要求。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说明:房地产数字化管理系统是北京市******于****年进行开发并一直维护至今,目前使用情况良好。本次系统改造及接口程序开发需要在原系统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和扩展。为了保证系统使用和改造开发的延续性,确保系统数据安全性、唯一性与保密性,保障整个房地产数字化管理系统数据格式一致、技术体系一致,减少数据丢失。本项目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供应商名称:北京*******、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号华通大厦B座北段**层八、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九、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十、联系事项(一)采购人:佛山市禅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楼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二)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丝绸大街*号绿嘉芳居**座二楼联系人:麦先生联系电话:****-********(三)监督部门: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号绿岛湖行政服务中心*号楼A座七楼联系人:覃先生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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