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厦门裕江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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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加工项目》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项目名称: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加工项目(*)建设单位:厦******(*)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地点: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大道****号(*)建设规模:年加工五金件****吨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废水项目职工日常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达到DB**/***-****《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要求,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海沧污水处理厂处理,对水环境影响小。(*)废气项目废气产生排放主要来源为抛丸区产生的粉尘及涂覆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企业通过对生产车间进行密闭处理,对抛丸区和涂覆生产线及喷涂区等操作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将产生的废气收集后,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和活性炭过滤器进行过吸附净化处理后(去除率**%以上),引至所在建筑物楼顶处进行排放,要求排气筒高度应不低于**米,且高于周边***米最高建筑*米以上。处理后的废气排放浓度和速率应执行DB**/***-****《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限值标准,则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机械设备运作的噪声。经厂房隔声减振后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项目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固体废物项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日产日清;废弃旧砂集中收集后外售进行综合利用;回收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外售;槽渣、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符合规划要求,选址合理;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加强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前提下,对环境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的,并能为环境所接受。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自本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六、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厦******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