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朔州朔州市物通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新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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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朔州市******新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建设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受朔州市******的委托,山西******承担了该任务,现已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第九条,现向公众公示。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本项目位于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北旺庄街道办事处曹家会村,本项目租用现有厂房及办公区进行建设,租用厂区总建筑面积****m*,建成后年拆解报废汽车***辆。 本项目总投资为***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 二、本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和环保措施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本项目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北旺庄街道办事处曹家会村进行建设,厂房等均为利用现有,施工期主要是设备等的安装,因此施工期无土方等的施工,因此施工期的环境影响相对较小。*、运营期环境影响和环保措施 *.*、大气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G*:汽车拆解过程中钢材粉碎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粉尘本项目汽车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钢材在粉碎工序由于机械作用使依附在加工物料表面的灰尘、铁锈等脱离逸散到空气中会产生废气,其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粉尘。建设单位拟将本项目粉碎工段产生的颗粒物粉尘经一台重力除尘器一级除尘后进入一台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粉碎废气最后经一根**m高的排气筒排放。G*:汽车拆解过程中制冷剂挥发的少量氟利昂及报废汽车汽油、齿轮油等废液收集过程中散发出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 本项目汽车拆解过程中制冷剂挥发的少量氟利昂;另外报废汽车汽油、齿轮油等废液收集过程中会散发出有机废气在在车间内逸散,其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本项目部分待拆解车辆的制冷剂中有氟利昂(CF*CL*),但这些车辆所占的比例小。在正式拆解前,用专用的汽车制冷剂收集器进行收集,遇到含有氟利昂的制冷剂时,操作过程中会有氟利昂泄露到空气中,但数量极少。根据《蒙特利尔议定书》规定,我国于****年*月*日起全面禁用氟利昂物质,在汽车生产、制造、维护行业中,氟利昂将随着其更新换代而被淘汰,届时这种污染物将进一步减少。回收后的氟利昂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将油液抽取及拆油箱等有非甲烷总烃挥发的岗位进行固定操作,并在岗位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光氧催化装置,统一由引风管引入一套活性炭吸附+光氧催化装置进行净化处理,排气筒高度为**m。 *.*、水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W*:汽车拆解车间地面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COD、氨氮、石油类,环评要求将汽车拆解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及汽车拆解零部件清洗废水先经油水分离后再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汽车拆解零部件清洗用水,废水不外排。油水分离器产生的油泥每次进行清理,作为危废收集暂存后交予有资质的的单位处置。W*:职工日常办公生活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为SS、BOD*、COD、氨氮等,本项目职工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生活污水由于水质较简单,主要是职工的洗手洗脸水等,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旱厕,旱厕定期进行清掏。*.*、固体废物影响及环保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危险废物及一般固体废物,其中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声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噪设备为各类汽车拆解设备,噪声一般为**-**dB(A)。在设备选型中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从根本上减少噪声源,并通过对工程的合理布局、合理配套来防止噪声的叠加和干扰。对于风机等产生的空气动力噪声可在进出口处安装消声器进行消声,电机等采取基础减振措施进行减噪,以减轻对周围环境及操作人员的影响,通过采取合理的噪声治理措施,可保证本项目运营期间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项目选址不违背朔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本项目产污环节相对较少,各项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理,因此,本项目在坚持“三同时”原则,切实落实各项规划方案的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环保措施,严格执行各种污染物的国家排放标准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讲,本项目在拟选位置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当地的公民和相关管理部门等。征求的主要事项:当地环境现状如何;本地区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本工程的建设对您的生活有何影响;本项目的建设对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环境质量有无作用;您对本工程建设所持的态度;您对本工程拟选厂址是否支持;工程建成后,虽然对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采取了一系列防治与控制措施,保证达标排放,但仍会对环境有一定的影响,对此您是否可以接受;您对本项目是否支持;您对本项目的意见或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直接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取得联系,提出对项目建设在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居住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以便及时反馈信息。 公众意见征求时间:自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朔州市****** 通信地址:朔城区北旺庄街道办事处曹家会村 联系人: 小荆 联系电话:***********来源:朔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