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梁园区刘口乡当店王村房屋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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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园区刘口乡当店王村房屋改造工程结果公示******受商丘市梁园区刘口乡人民政府委托,就梁园区刘口乡当店王村房屋改造工程实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结果公布如下:一、项目编号:商梁财采购【****】***号二、项目名称:梁园区刘口乡当店王村房屋改造工程三、谈判公告媒体及日期:公告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建设招标网》竞争性谈判公告日期:****年*月**日四、谈判信息:谈判日期:****年*月**日下午**:**分谈判地点:新利源大厦二楼***会议室(商丘市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口东北角)谈判小组成员:孔庆节、刘从伟、冯先红 五、成交结果如下:成 交 人:******地 址:商丘市睢阳区香君路与平原路交叉口往东***米南成 交 价:*******.** 元工 期:**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建造师及注册编号:姜伟杰/豫************六、监督单位:梁园区财政局、梁园区扶贫办、梁园区审计局。七、发布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建设招标网》八、本次项目联系事项:招标人:商丘市梁园区刘口乡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地 址:商丘市梁园区刘口乡 地 址:郑州市经七路**号中亨大厦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郑先生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电 话:****-******* 本次结果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建设招标网》上公布,公告期为一日。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谨对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表示感谢 !商丘市梁园区刘口乡人民政府 ****年*月**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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