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内蒙古港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港湾·平安府 (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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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环政批字[****] **号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内蒙******港湾·平安府(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内蒙******:你公司《关于内蒙******港湾·平安府(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的申请》及******编制完成的《内蒙******港湾·平安府(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审议,同意该项目建设,批复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位于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以北、规划路以南、展览馆东路以东、二十九中西巷以西,总占地面积*****m*(***.**亩),总建筑面积******.**m*。项目主要建设**栋住宅楼(*栋**层、*栋**层)、*栋*层商业楼、*栋办公楼(*栋**层裙楼*层、*栋**层裙楼*层)以及车位、垃圾转运站、换热站、物业管理、公共厕所、门卫室等辅助工程。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比例*.**%。项目为新建工程,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可行。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在建设期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同时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区建筑噪声和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呼政办发[****]***号)文件中相关内容执行。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要求。*、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冬季采暖采用市政集中供暖;地下车库须由机械送排风系统将机动车尾气引至地面排气口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浓度限值;垃圾转运站进行封闭处理,恶臭气体经除臭处理后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二级标准;餐厅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限值要求后经楼顶排气筒排放。*、加强水环境保护。项目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物排放标准》(GB****-****)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市政污水处理厂;垃圾转运站渗滤液、冲洗废水经收集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置,需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相关要求。项目污水涉及的坑、池、管网等须做防渗漏处理,渗透系数≤**-*m/s,严禁采用暗管、漫流、渗坑、渗井、裂隙、灌注等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加强固废管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送至指定地点填埋;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运至垃圾转运站,由环卫部门处理;餐饮垃圾、废油脂集中收集于专用容器内,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须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城镇饮食娱乐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商住楼严格控制经营餐饮娱乐服务业,若经营须另行批复。*、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相关要求。*、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污染防治等环境影响防治对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设施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四、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五、我局委托赛罕区环保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和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项目开工前**日须进行申报。****年*月**日信息公开选项:公开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赛罕区环保局,******。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 ****年*月**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