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标题:关于常德鸿腾置业有限公司汉寿县金爵?香溪美地(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对《汉寿县金爵?香溪美地(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汉寿县龙阳镇建设南路**号邮 编:******汉环项审〔****〕**号汉寿县环境保护局******汉寿县金爵?香溪美地(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你公司报来的《汉寿县金爵?香溪美地(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申请审批的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我局依照规定在网上进行了受理公示、拟审批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拟建汉寿县金爵?香溪美地(二期)项目位于汉寿县华府南路与南湖路交汇处西南角,占地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栋住宅楼、*栋洋房、*栋独立商业楼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根据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县城发展规划,选址合理,项目可行。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各项污染生态防治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同意项目建设。二、建设单位在设计、施工、运营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项目在设计中要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施工阶段要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晚上**:**-次日*:**、**:**-**:**高噪声工序禁止施工;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建筑物四周设置防尘布网,出口设置洗车平台,建筑垃圾、渣土使用专业车辆密闭运输,洒水抑尘;施工废水、洗车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抑尘;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得自建混凝土搅拌站。*、加强扬尘污染防治。避免大风天气土石方施工作业,施工现场围挡上方按规定要求安装喷雾系统并正常运行,闲置场地应采取硬化、绿化或防尘网覆盖等扬尘防治措施,控制场内运输车辆车速,重污染天气应停止产生扬尘的工序作业,减轻扬尘污染。*、小区内实行雨污分流,居民生活污水、地下车库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与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区污水管网。*、选用自带消烟除尘一体化设备的柴油发电机组,烟气处理达标后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居民厨房油烟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合理布置地下车库通风井。*、选用低噪声的加压水泵、柴油发电机组及抽排风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振、消声、隔声、吸声等降噪措施,减轻噪声污染。*、商业门面不得从事汽车、摩托车维修,喷漆和机械加工等产生异味、严重扰民的项目;小区内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不得用于餐饮业经营场所。*、小区内合理布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转运设施,并采取防渗、防雨等措施,垃圾及时清运,以减轻臭气污染。*、路面及空闲地块要及时硬化和绿化。三、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自主组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对验收情况依法进行公开,并向我局报送相关资料,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汉寿县环境保护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