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平阳县环境保护局拟对平阳县南麂镇对岙村避灾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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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平阳县南麂镇对岙村避灾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平阳县南麂镇对岙村平阳县南麂镇对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避灾点建设****年*月**在平阳县环保局网站刊登了《关于受理平阳县南麂镇对岙村避灾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对岙村污水处理终端后回用。废气:无生产、生活废气产生。噪声:对分体式空调等配套设备合理布置,采用低噪声设备及采取隔声、减震、消声措施,再经过距离的衰减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会很明显。固废:可回收垃圾由专人负责收集后外售,其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生态:加强对周边植被的保护,改善环境生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传真:********通讯地址:平阳县审批中心环保窗口。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平阳县环境保护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