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林松原市天成实业有限公司10万吨/年废矿物油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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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吨/年废矿物油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万吨/年废矿物油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天。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环境影响评价科)传 真:****-*******通讯地址:松原市锦江大街****号邮 编:******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万吨/年废矿物油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松原市雅达虹工业集中区化工园区南******现有厂区******吉林省******厂区东侧紧邻***县道,隔县道为空地;东南侧隔建业大路约***m处******;南侧紧邻建业大路;西侧紧邻松******;北侧紧邻丽水路,隔丽水路约**m处为中兴驾校;东北侧约***m处为民主村。该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松原市宁江区雅达虹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正式投入运行之前,该项目不得投入运行。*.建设单位须严格按照报告书中相关要求,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以新带老”治理措施,厂区现有燃气锅炉及罐区须与该项目一并验收,在罐区防渗及围堰完成前,该项目不得投入运行。*.厂区须实现“雨污分流,污污分流”,该项目产生的初期雨水须经单独收集后,暂存于厂区新建事故应急池,与装置区油水分离器排水、原料罐自然沉降水一并经“隔油+浮选+刮油机”处理后,再与职工生活污水、食堂废水、脱盐水站排水、循环冷却水排水、生产用蒸汽冷凝水排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出水水质满足集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后,排入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出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中三级标准后,排入松原市江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松花江。*.建设单位须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过程产生的工艺废气须经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尾气缓冲罐内,最终输送至燃气加热炉作为燃料;废油加工装置加热炉及导热油炉加热炉须以天然气为燃料,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中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废油加工装置加热炉烟气经*根**m高烟囱排放,导热油炉加热炉烟气经*根**m高烟囱排放;食堂油烟须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其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经专用烟道排放;须选用性能好的优质密封材料,设备、管道定期进行检漏,及时更换零部件等,对污水站采取加盖密闭、喷洒除臭抑制剂、加强厂区绿化等。确保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相关要求,NH*、H*S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建设单位须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须对生产装置区、罐区、污水处理站等地(侧)面进行硬化及防腐、防渗处理;生产装置区、罐区设置围堰(堤);选用优质管材,对排水管线进行防渗、防腐、防漏处理;及时收集地面上的污染物并定期集中处理;制定地下水监测计划,合理布置地下水监测井,防止污染地下水环境。*.有毒有害的原辅材料须储存于阴凉、通风仓库内,远离火种、热源;在可燃气体可能泄漏或聚集的单元(生产装置区、罐区)设置可燃气体检测及警报器;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在厂区内须设置事故应急池;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按规定路线行驶,运输车辆配备消防器材;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向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开展经常性演练。*.该项目产生的废矿物质油、污水处理站处理得到的废油须直接回收至原料罐暂存;污水站污泥直接送至园区内垃圾焚烧厂处理;生活垃圾须交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餐厨垃圾须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区标准要求。*.建设单位须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用全封闭式车辆运输散装建筑材料,建筑材料在堆存过程中进行遮盖;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不低于*.*m高的硬质全围挡;禁止大风天气进行施工及装卸作业等,防止扬尘污染。**.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须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降尘;生活污水须排入防渗旱厕,及时清掏用于制农肥。**.加强施工阶段的环境管理,防止施工扰民;建设单位应开展施工期环境工程监理,切实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建设单位应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第**号令)中相关要求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