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津重庆市渝庆现代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江津区先锋镇鹤山坪污染防治工程环评信息公示表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重庆市江津区环境保护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cn/。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传真:********。通讯地址:重庆市江津区鼎山大道***号附*号,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相关部门意见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江津区先锋镇鹤山坪污染防治工程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保坪村、麻柳村重庆市******重******拟建项目选址于江津区先锋镇鹤山坪,服务范围包括园区内已入驻各农业企业及拟入驻企业的生活污水,处理规模为***m*/d(本次建设为近期建设规模),处理工艺采用周期循环生物膜法,即“格栅井—沉砂/调节池—缺氧池—厌氧池—YSBR池—MBBR池—生物滤池—(管道)紫外线消毒”,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一级A标准。项目配套建设污水收集主干管约*.**km(本次建设不涉及接户管、污水干管及污水支管等的建设),以及尾水排放管**m。施工期:(*)废水:施工场地废水经沉砂、隔油简易处理后全部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旱厕收集后用作农家肥。(*)废气:废气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燃油排出的CO、NOx以及水泥、土石方和建筑材料运输和装卸时产生的二次扬尘,通过湿式作业,且合理规划施工将尽可能降低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噪声: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选取低噪、高效设备,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固体废物:施工期无永久土石方产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营运期:(*)废气:项目污水污泥处理构筑物产生H*S和NH*等恶臭气体,呈无组织排放形式。设置以产臭单元外延**m作为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在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房、商业、学校、医院等。栅渣和污泥日产日清,定期开展灭蝇、除臭等工作,同时厂界周围种植*~*m的绿化隔离带,有效降低臭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废水:生活污水排入本厂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确保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一级A标准排放要求。(*)噪声:运营期通过合理布局,减振、隔声、吸声等措施后,厂界能满足GB*****-****)《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 * 类标准要求。(*)固废:边格栅井去除的栅渣、自然干化后的污泥以及厂区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采用密闭的运输车送垃圾填埋场处置。江津区发改委办理了《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鹤山坪污水处理厂报告表(公示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