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林城镇林畎北路(黄沙桥至金缘路段)附属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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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城镇林畎北路(黄沙桥至金缘路段)附属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兴县林城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长兴县林城镇,本工程道路总长***米,左侧机动车道路宽*米,人行道宽*米,右机动车道路宽*米,人行道宽*.*米。招标内容为实施范围内的道路人行道面层(含树池、侧石)工程、给水工程、亮化工程等,具体详见本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价约**万元。计划工期**日历天。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含临时)及安全生产任职B类证书。*.*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省内企业无需提供)。*.*投标人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正在公示期间的不良行为。*.*承包(投标)人必须为长兴县法定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承包商库库内企业,库外企业无参与资格。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长兴分公司(长兴县中央大道****号格兰国际广场A 座**楼)持企业营业执照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省内企业无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传真)、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及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保证金递交至长兴县林城镇招投标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保证金,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亲自准时到场参加开标,并在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前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给现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查验、核实并留存,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五、联系方式招标人:长兴县林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荆工电话:****-*******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工电话:****-*******(*******)长兴县林城镇人民政府 长兴县林城镇招投标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