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桐庐县县级河道划界工程(Ⅰ标段、Ⅱ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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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县级河道划界工程(Ⅰ标段、Ⅱ标段)工程桐庐县县级河道划界工程(Ⅰ标段、Ⅱ标段)工程招标答疑招标编号:[TLSL********]各投标单位:经研究,对桐庐县县级河道划界工程(Ⅰ标段、Ⅱ标段)工程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问*、招标文件第**页,第*条:本项目负责人的资格和能力中“项目负责人职称为水利相关专业副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的得*分;项目负责人职称为水利相关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的得*分,同时具备工程测量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分。本项最高*分。”,如果项目负责人职称为水利相关专业副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同时具备工程测量专业工程师职称,该项应该得几分?答复:得*分。即招标文件第**页的《资信技术评分细则》第*条中的“项目负责人职称为水利相关专业副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的得*分”改为“项目负责人职称为水利相关专业副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的得*分,同时具备工程测量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分”,其它不变。问*、该项目*标和*标同时开标,并且*个标只能中一个标,那项目负责人可否用同一个人,如果可以的话,那标书第*页:注:第*条中有一条,“若投标人未提供通过信用平台系统打印的文件来替代对应相关的原件,但是在同一时间内参加本中心多个工程投标的,资料原件(不包括本项目班子组成人员的个人资料原件,即个人资料原件必须按要求提供)不能如数提供的,应附注说明资料原件放在哪个投标工程。”,人员原件只有一份,是否也可以注明在哪个项目?答复:不可以。投标人在*标段和*标段中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个人,同时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书原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建设单位:桐庐百川******招标代理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