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年产900万件塑胶制品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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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年产***万件塑胶制品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年*月**日,根据《泉州******年产***万件塑胶制品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结合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提出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泉州******年产***万件塑胶制品生产项目(以下简称“嘉利鑫公司”)建设位于洛江区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内*#A栋厂房,经营场所建筑面积****m*,是一家主要从事塑胶制品生产的企业,设计年生产塑胶制品***万件。项目总投资***万元,现有职工**人,日工作**小时,年生产***天。(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年*月**日委托******编制完成《泉州******年产***万件塑胶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泉州市洛江区环境保护局于****年**月**日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审批编号:泉洛环评【****】表**号。为提高生产过程清洁生产水平,我公司厂区实际建设部分建设内容与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内容发生变化,即原辅材料及环保设施改变。****年*月初,我公司委托北京******编制《泉州******年产***万件塑胶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补充说明》。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受处罚记录等。(三)投资情况本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占项目总投资*.*%。(四)验收范围本次验收规模为年产***万件塑胶制品。二、工程变动情况本项目实际生产工艺及主要设备、污染物的产生、生产规模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补充说明报告)及其批复所要求的基本一致,厂区建设未发生重大变化。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一)废水项目生产过程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排水为职工生活污水,项目工程职工人数少,产生生活污水量少。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泉州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二)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再通过光解催化设施净化经**m高排气筒排放,同时在生产车间安装排气扇、加强通风。(三)噪声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噪声源来自生产过程中的设备噪声,本项目通过给设备隔声减振、墙体隔声等措施,防止设备因异常运行引起噪声超标。(四)固废项目产生的废原料空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供应商回收;擦拭废布与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五)其他环保措施项目将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建立相关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车辆进出管理制度,加强生产、安全、环境管理和车辆进出管理,确保各类生产和环保设施同步正常运转,杜绝污染事件的发生,满足环境保护的规定和要求;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要求,使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地控制,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一)废水项目生产过程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排水为职工生活污水,项目工程职工人数少,产生生活污水量少。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泉州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监测结果分析,生活污水排放符合GB****-****《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 * 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表*B等级标准)的要求。(二)废气治理设施 (*)有组织废气根据监测结果分析,项目生产过程中有机废气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及非甲烷总烃经“UV光解催化设施”处理后去除效率分别为**.**%~**.**%、**.*%~**.**%、**.**%~**%、**.**%~**.**%。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污染物排放速率可符合GB*****-****《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二级标准并从严格**%的要求(即甲苯排放速率*.*kg/h、二甲苯排放速率*.*kg/h、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kg/h);乙酸乙酯参考DB**/***-****《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中乙酸乙酯的排放限值(即乙酸乙酯排放速率*.** kg/h)。同时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污染物排放浓度可符合GB*****-****《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二级标准要求(即甲苯排放浓度**mg/m*、二甲苯排放浓度**mg/m*、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mg/m*);乙酸乙酯参考DB**/***-****《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中乙酸乙酯的排放限值(即乙酸乙酯排放浓度***mg/m*)。(*)无组织废气根据监测结果分析,项目生产过程中有机废气VOCs排放可符合环评及及批复标准限值《福建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试行)》VOCs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三)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项目无夜间生产。根据监测结果,厂界昼夜噪声达GB*****-****《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类区标准。项目运营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四)固体废物治理设施项目于车间F*东北面面设置危废暂存间,面积约**m*,用于临时贮存废原料空桶,******回收;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根据项目工程分析和监测结果,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区域排污系统;项目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UV光解催化”高空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对周围声环境较小。生活垃圾在厂区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转运。原料空桶暂存于专门暂存间,由供应商回收。总体来讲,项目投产后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六、验收结论本次验收内容为年产***万件塑胶制品生产项目建设工程及配套环保工程。本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评报告和批复文件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有关要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区域排污系统,废气经过配套的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监测结果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噪声监测结果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废原料空桶合理处置。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项目建设情况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第八条中“*种不符合验收的条件”,项目工程建设基本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合格。但需整改内容:(*)加强车间职工文明生产管理,原辅材料尽量密闭,减少有机废气挥发;(*)加强空桶危废间管理;(*)进一步完善“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七、公示时间及联系方式本次公示时间**个工作日。联系人:赖经理 联系电话:***********邮箱:**********@qq.com泉州******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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