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海东青海鸿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废标公告 (民和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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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废标结果公告采购项目编号青海鸿阳公招(货物)****-***采购项目名称民和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万元整项目分包个数*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评标日期****/**/** **:**定标日期****/**/** **:**废标事项本项目包*在资格审查时,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单位不足*家,故本项目包*按废标处理;本项目包*截止开标时间,无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故本项目包*按废标处理。(下载废标文件)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符合《政府采购法》第**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经信用中国(***.******.***.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天内);*.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告知函(原件装订在正本内);*.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备所投产品的有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内需包含相关货物的经营范围,具备所投产品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所代理进口产品有效的授权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赵海星、何凤棣、王慧春、周晶萍、李得恩及业主代表楼枫、马希武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民和县人民医院 马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柏女士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民和县财政局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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