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枞阳县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设备供货与安装采购[更正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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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答复函质疑供应商名称:******收到质疑函日期:****年*月**日质疑项目名称:枞阳县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设备供货与安装采购质疑项目编号:ZYZC-****-*** 质疑事项*:“第一包评分标准中第**条及第二包评分标准中第**条: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有一项得*分。最多得*分。(提供证书原件且证书认证范围须包含所投产品烘干机设备,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放投标文件中,不提供不得分)”事实依据:“评分办法要求证书的认证范围明确包含所******是大型农业机械制造企业,产品线很长,从种植、植保、收货、烘干、仓储等农业生产全过程,在证书******所有产品类别。”法律依据:“招标法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建议将该备注修改为:提供证书原件且证书认证范围须包含所投产品大类,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放投标文件中,并提供中国认证认可查询系统(http://***.******.***)查询记录截图,不提供不得分”。答:证书认证范围为所投产品大类的,须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且能证明其认证范围中包含所投产品烘干机设备,否则不予认定。要求证书认证范围包含所投产品烘干机设备,符合法律规定。质疑事项*:“第二包评分标准中第*条:烘干机制造商具有较强的研发和设计能力,为市级及以上工业设计中心的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放投标文件中,不提供不得分)”事实依据:“烘干机制造厂商有较强的研发和设计能力,我公司认为烘干机属于农业机械,此处用农业机械成套设备工程研究中心比工业设计中心更加符合本项目。”法律依据:“招标法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建议修改为:获得农业机械成套设备省级工程研究中心荣誉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放投标文件中,不提供不得分)”。答:“获得农业机械成套设备省级工程研究中心荣誉”是否符合本项目招标要求,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二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而质疑人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该项评分标准不变。质疑事项*:“第二包评分标准中第*条:投标烘干机自动控制系统及谷物水分自动测试系统获得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得*分。(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放投标文件中,不提供不得分)”事实依据:“投标人是否具备该证书与能否证明其技术的先进性及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关系不大,我方认为由国家专利局颁发的专利证书更有说服力。”法律依据:“招标法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建议修改为:投标烘干机制造厂家具备粮食烘干设备相关专利,每个得*分,最多得*分。” 答:“投标烘干机自动控制系统及谷物水分自动测试系统获得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作为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而且国家法律明确要求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鼓励采购正版软件,鼓励科技成果的转化,对投标烘干机获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给予加分,符合法律规定。质疑人提出的修改意见,在招标文件第**页评分标准“资信业绩”部分第(**)项“所投产品烘干机,获国家专利证书的有一项得*分。”已经充分体现。 原招标文******如对本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有依法向财政部******积极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欢迎按时参加投标。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粮食局县物价局)枞阳县**********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