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采购审务通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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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采购审务通项目采购结果公告项目名称: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采购审务通项目项目编号:包采单〔****〕***号评审日期:****年**月**日 公示日期:****年**月**日公示期限:*个工作日采购方式:单一来源供应商投标资格:(*) 具有本项目经营资格; (*) 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为“有效”状态; (*)截至开标之日,在“信用中国”网(***.******.***.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领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时需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名称:昆区法院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李春光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市政务大厅西副楼*楼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建行包头银河支行项目负责人:于振华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docx包号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A****年**月**日***,***.**************包头市昆区市府东路*号 中标标的信息名称型号配置服务要求购买数量购买单价购买总价评审成员:杜一、岳鹏、张文欐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昆区法院、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