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新民市环保关于2018年6月2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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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决定。现将作出拟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公示时间:报告书(表)项目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联系电话: ***-******** ********(传真) 联系地址:新民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锅炉扩建项目辽宁新民经济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