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当国土出让告字[2017]第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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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涂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当国土出让告字[****]第**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政府批准,当涂县国土资源局、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壹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地块编号界址范围土地面积(M*)土地用途投资强度规划要求出让年限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元)起始价人民币(万元)容积率建筑密度当土挂****-**号位于经济开发区,永兴路东侧、荆山路北侧*****.**(**.**亩)工业(化学纤维制造、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万元/亩≥*.*≥**%***.******.***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土地开发程度:场地达到自然平整,地表建筑物、构筑物由出让方负责拆除,其余维持现状(地上垃圾、土方、水塘等由受让人自行处置)。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宗地范围内的一般架空线路、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出让金交付:土地成交之日起*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土地交付:土地成交之日起*个月内交付。*、动工及竣工时间:自交付之日起*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 *、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个月内,到有关部门依法办理工业项目立项、建设规划、环境评估、企业登记等有关报批手续并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未能在*个月内办理完毕相关报批手续的,其《成交确认书》自行废止,定金部分(成交额的**%)不予退还。*、竞得人逾期未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定金(成交额的**%)部分不予退还。未按公告规定及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责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竞得人在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后,办理土地登记手续,交纳土地登记费用,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低于底价者除外)。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到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县国土局三楼),获取出让文件。五、申请人可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到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县国土局三楼)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年*月*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本次挂牌出让的时间为****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地点为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管局二楼)。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八、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 联 系 人:杨先生 王女士联系地址: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联系电话:(****)******* *******联 系 人:聂先生 黄先生 九、银行账户开户单位:安徽当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土地出让金) 开 户 行:当涂县农行城北分理处 账 号:***************当 涂 县 国 土 资 源 局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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