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南陵县籍山镇阳光花园1.2期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三年)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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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籍山镇阳光花园*.*期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三年)项目中标公告一、项目相关情况项目名称: 南陵县籍山镇阳光花园*.*期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三年) 项目编号: WH**CG****FW****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年**月**日 开标日期: ****年**月**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芜湖市******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芜湖市镜湖区莲塘新村牡丹园*幢**号 中标金额: ******.**元/年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 夏延顺、欧洁、高群、刘世灵、李小忠 招标人名称:南陵县籍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 南陵县籍山大道 联系人:李小忠 联系方式:***********招标机构名称:安徽省****** 地址: 无为县无城中江花园*幢***室项目负责人: 罗涛 联系电话: *********** 收费标准: / 收费金额: ****元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不少于*个工作日)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无为县无城中江花园*幢***室 ,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三、业绩及其他芜湖市*******.合同名称:滨江新居安置小区物业委托管理合同,合同规模(面积):**.**万㎡,合同金额:******.**元,签订时间:***.******.***。*.合同名称:金湾安置住宅小区物业委托管理合同,合同规模(面积):**.**万㎡,合同金额:**.**万元,签订时间:***.******.***。废标情况:投标单位:******,依据条款、法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投标处理。处理意见:废标。特此公告。安徽省**********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