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长岭县北正镇人民政府长岭县北正镇北正镇村道路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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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长岭县北正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岭县北正镇北正镇村道路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长岭县北正镇北正镇村道路建设项目项目编号:ZCF-****-***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宋女士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长岭县北正镇人民政府地址:长岭县北正镇联系方式:宋女士***********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人:韩工***********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室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工程名称:长岭县北正镇北正镇村道路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万元;*.建设内容:新修水泥路,详见工程量清单;*.建设地点:长岭县北正镇;*.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个月内完工;*.质量标准:符合《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近三年(****-****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近三年(****-****年)有类似项目业绩一项及以上;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主持过同类或类似工作至少一项,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外埠企业应按相关文件执行备案,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可查询到。(详见吉建管〔****〕**号、吉建管[****]*号、吉建管〔****〕**号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应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企业信誉须良好,开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证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长岭县长岭******办事处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六、开标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号中海国际社区A座****室七、其它补充事宜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已落实